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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授协会发展单位会员的管理办法(试行)
点击率:3511    发布时间:2017-12-14    信息来源:教协办公室

我会自1993年建会以来,已发展了六百多名个人会员,二十多年来,在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咨询服务业务上开拓进取,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加强组织建设,增强自身活力是协会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吸取兄弟单位经验,为满足社会需求和自身工作需要,根据《深圳市教授协会章程》和参照《中国老教授协会章程》,制定本协会发展单位会员的管理办法。

一、深圳市教授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入会条件按协会章程有关章节规定执行。

二、单位会员条件

在拥护《深圳市教授协会章程》全部条款和《中国老教授协会章程》的有关条款、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下列团体或单位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本会:

1.热心支持教授协会事业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社会团体等单位

2.经协会办公会议讨论认同的社会组织。

3.单位有良好社会形象和声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单位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三类。团体会员单位应当是相关领域行业具有一定实力的单位,理事单位应是相关领域行业有较强实力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单位,副会长单位应是相关领域行业有较强影响力和一流科技创新能力的单位。

三、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1、具备单位会员基本条件的单位填写入会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

(1)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高校中院系不具法人资格的可免提供)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适用于企业单位)

(4)单位简介及相关科研项目队伍、专利、技术和产品介绍

2、审查和批准

在收到单位会员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之后,由协会秘书长组织人员对申请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再经协会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发团体会员单位证书,理事单位和副会长单位由本会组织有关副会长和秘书长等进行资格初审,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颁发特邀理事和特邀副会长证书。

四、单位会员选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取得本会有关信息资料。

3.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监督。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单位会员义务;

1.遵守深圳市教授协会章程的全部条款和中国老教授协会章程的相关条款,执行本会决议。

2.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3.维护本会的社会信誉和合法权益。

4.经常和协会交流业务信息

5.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退会;

单位会员退会应当提交书面通知,交回有关证件并处理好相关问题。单位会员一年内不缴纳会费和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七、单位会员如果严重违反《深圳市教授协会章程》,违反《中国老教授协会》中相关条款。经本会办公会议或理事会开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八、单位会员应向本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汇报,新年度工作计划。提供法人证书年检结果证明复印件,连续两年未获年检通过的将取消单位会员资格。

附件: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和使用

1.单位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为:团体会员单位每年不少于5000元,理事单位每年不少于2万元,副会长单位每年不少于5万元。

2.单位会员会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协会办会和管理费用;召开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及举办学术交流活动费用;购买、印刷、邮寄刊物及资料的费用;协会开展活动义务人员的交通和伙食补助;协会作为中国老教授协会单位会员所规定的费用;协会开展社会服务和慈善活动的适量开支。

3.所有单位会员缴费和开支接受理事会监管,年终在会议上公布。

2017年3月16日

深圳市教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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